今天是:
 
     
联系我们
天气预报:
 

统战工作中若干重要称谓的最新规范

           2012年07月25日 14:46:00          

   

>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社会结构发生了重要变化,统一战线的内部构成和相互关系也随之发生了重大变化,由此带来了统一战线工作中一些重要称谓的变化。广播影视相关宣传报道要规范使用一些重要称谓。

一、关于“统一战线工作对象”、“统一战线成员”和“统一战线人士”

       1940年11月2日,中央统战部《关于统一战线组织和工作问题的指示》首次完整提出了“统战工作对象”的称谓。进入改革开放新的历史时期,考虑到部分统一战线人士对“统战工作对象”这个称谓有所顾忌,统战部门先后提出了“统一战线成员”和“统一战线人士”两个新的称谓。今后,“统战工作对象”的称谓可以继续使用,但在党内使用为宜。“统一战线成员”和“统一战线人士”这两个称谓党内党外都可以使用。

二、关于“非党人士”、“党外人士”和“非中共人士”

       这三个称谓的内涵外延是一致的。鉴于“非党人士(干部)”的称谓容易造成误解,今后一般不再公开使用。“党外人士”主要强调的是中共党内和党外的区别,包括民主党派人士和党外人士,已经约定俗成,可以继续使用。但在特定场合,如需要强调民主党派人士的身份,可用“非中共人士”。

三、关于无党派人士的若干称谓

       无党派人士是一个特定称谓,在不同时期称谓也不尽相同。对新中国成立前后没有参加任何党派组织但参加了人民民主运动的无党派知名人士,统称为“无党派民主人士”。改革开放后,随着老一代无党派民主人士的减少,新一代无党派人士的出现,出现了多种称谓并存的现象,如“无党派民主人士”、“无党派爱国人士”、“无党派知名人士”、“无党派人士”、“无党派代表人士”等。今后应主要使用“无党派人士”和“无党派代表人士”的称谓。“无党派人士”主要指没有参加任何党派、有一定社会贡献和影响的人士,其主体是知识分子。“无党派代表人士”是指无党派人士中有较强代表性和较大社会影响的人士。

四、关于“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私营企业主”“民营企业家”

       专指私营企业主群体的时候,宜用“私营企业主”称谓,特指企业资产属于私人所有、雇工8人以上的营利性经济组织所有者。在泛称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主、股份制公司中的自然人股东等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群体时,宜用“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外国投资者不宜称为“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港澳台侨胞投资者也不宜称为“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民营企业家”的称谓应仅限于非正式场合使用,而不在党和政府的文件、领导人正式讲话中使用。

五、关于“自由择业知识分子”、“自由职业者”

      “自由择业知识分子”主要包括中介组织从业人员、自由职业人员等新的知识分子。“自由职业者(人员)”主要包括自由文化人、自由撰稿人、个体医生、各类经济人等独立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知识分子。由于国家有专门的法律规定,律师、会计师等目前还不能算作“自由从业者(人员)”,“自由职业人员”属于“自由择业知识分子”的一部分,这两个称谓不能混用或者相互代替。

六、关于“少数民族上层人士”和“少数民族代表人士”

      “少数民族上层人士”是特定历史时期的一个称谓,主要指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和民族地区民主改革前,少数民族中的当权者,如贵族、土司、头人、王子等,少数民族宗教界中的佛爷、活佛、喇嘛、勘布、阿訇、毛拉、教主等。目前,这部分人大多已经过世,除对过去历史特定时期的表述外,不再使用“少数民族上层人士”这个称谓。“少数民族代表人士”主要指民主改革后少数民族中那些政治思想觉悟较高、拥护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在本民族群众中有一定影响、威望较高、有代表性的少数民族党政领导干部、专家学者、艺术家、企业家、宗教界代表人士等。从统战角度讲,“少数民族代表人士”是指各少数民族中有影响、有代表性的党外人士。


Copyright ©2009 - 2011 www.aiconchina.com,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山东省德州市东风东路1566号行政中心综合楼 邮编:253076